7月28日,局纪委副书记、监察部部长刘亮,局副总经济师、成本部部长吴峰,局纪委、监察部执法监察室主任牟垣,局审计部副部长程延福,局纪委纪检员刘康等一行5人莅临
中铁四局路桥公司,就企业资产损失责任追究工作进行调研检查,并召开调研座谈会。公司在家领导班子人员、相关部门负责人共计12人参加会议。会议由吴峰主持。
会上,公司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沈文胜就公司资产损失责任追究工作开展情况及存在问题、目前公司亏损项目治理、下一步工作建议等向调研组进行了详细汇报。与会人员围绕资产损失责任追究相关十项调研提纲进行了认真讨论。
牟垣主任指出,局资产损失责任追究工作已经到了攻坚战阶段,责任追究是最有效的利器。运用好这项利器,将对企业各项管理工作起到推动性作用。对强化做好此项工作,他提出:一是出结论、出报告。要在局规定时间内对股份公司备案的亏损项目追责工作得出基本结论,拿出处理意见,形成书面报告。二是要有责任、有反思。对亏损项目处理后,要及时梳理导致亏损的问题,在今后的项目管理过程中要引以为戒。并通过不同形式,在公司范围内开展宣传警示活动。三是要抓重点、抓萌芽。把工作重点放在过程亏损项目的责任追究上,要使责任追究工作起到时效性,注重抓早抓小,起到防微杜渐的目的。
刘亮对路桥公司本次调研检查的准备和配合情况给予肯定,并对下一步做好资产损失责任追究工作提出抓好“三个落实”的具体要求:一是尽快落实亏损项目审计结论,确认亏损额度,做到有据可依。二是在审计过程中要分析好亏损的原因,落实好亏损责任的划分,并明确责任人。三是尽快落实责任追究工作,要合理运用 “四种形态”,尽快将责任落到实处。
最后,公司总经理王福恩表态发言,明确将严格按照局领导要求,按照时间节点开展好资产损失责任追究工作。今后,公司要严格按照局、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管理新建项目,严格把控过程管理,杜绝责任追究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等问题。